校车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营运校车技术状况的监督管理,使营运校车随时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避免机械事故,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负责人员
营运校车技术状况及安全检查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安全牵头,汇同安全员与修理厂一道具体负责实施。营运校车技术状况及安全检查,公司统一组织检查,各校车驾驶员自查。
二、公司检查
公司统一检查,分底盘、气路、电路检查和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设施检查、修理质量抽查三大项。检查周期为每季度检查一次,时间安排在每季度末月下旬。检查时由公司安全员与修理厂派人参加。车辆技术状况检查由修理厂抽出技术骨干,在公司安全员与驾驶员的配合下进行检查。
三、驾驶员及跟车人员自查
驾驶员及跟车人员自查由当班驾驶员及跟车人员按驾驶员及跟车人员的工作规范,每天进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有两人以上对班的车辆,交接班时应交接车况,交接班驾驶员应照例进行三检。检查中如需修理厂配合的,要求修理厂配合。
四、公司检查的内容
(一)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底盘、气路、电路等项目
1、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制动连动装置销子及开口销是否齐全,手刹、断气刹工作是否正常有效;
2、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及刹车管道是否漏气、漏油,固定是否牢固;
3、方向机连接是否紧固,自由行程是否符合要求;
4、横直拉杆球头间隙是否过大,锁紧螺帽、转向节臂、方向机垂臂连接是否牢固,开口销是否齐全有效;
5、转向节锁紧螺帽间隙是否适当,有无松旷;
6、轮胎螺栓、半轴螺栓、传动轴螺栓有无松旷或折断;
7、钢板及钢板吊耳有无折断,骑马卡螺栓、中心螺栓是否紧固;
8、燃气管道、钢瓶、减压装置固定是否可靠,有无漏气现象;
9、电源线路布置及接头包扎是否规范,固定是否完好,灯光是否齐全有效,各类仪表是否有效。
(二)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设施检查
1、车身内外是否整洁,铆钉有无松脱、缺损,保险杠、发动机罩、加气、加油口盖固定是否完好,车身外有无大于400平方厘米(500px×500px)的擦刮、掉漆痕迹。后视镜是否齐全;
2、车门缓冲胶条是否完好,车门关闭(含驾驶门)是否正常;
3、车窗玻璃、挡风玻璃固定是否完好,有无缺损,胶条是否完好,车窗及车顶有无漏雨现象;
4、座椅、扶手杆、吊环固定是否完好,螺栓有无缺损、松动,座椅有无脱焊或靠背、座板缺损现象;
5、顶棚及车内饰板、地板有无松脱、缺损现象,天窗及安全门是否开关自如、齐全有效;
6、是否有灭火器、安全锤,放置位置是否恰当,是否有效。
(三)修理质量抽查
1、检查时由检查人员按校车总数3%的比例,检查近一个月的修车情况;
2、从驾驶员报修查起,检查是否及时报修、及时派工,派工后15分钟以内是否派人修理;
3、检查占用车时是否超过规定标准;
4、检查派工单、修理作业单填写是否规范,检验人、作业人是否按规定签字;
5、检查返修率是否超过规定标准;
6、检查修理厂管理人员及保修人员的服务态度。如对修理厂某一人服务态度差的反应达到或超过三人次时,检查人员应召开相应会议,广泛听取意见进行确认。对修理厂的检查由公司检查时具体实施。
五、驾驶员自检内容
(一)检查方向机及转向横直拉杆工作是否正常,间隙是否适当,开口销有无缺损;
(二)检查脚刹、手刹或断气刹工作是否正常,刹车总泵、分泵及管路有无漏气、漏油现象,刹车系统的开口销有无缺损;
(三)检查轮胎、半轴及传动轴螺栓是否齐全,有无松动、钢板弹簧有无折断,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四)检查燃气(油)、润滑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是否足量,有无渗漏;
(五)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后视镜以及牌照、头牌、腰牌、尾牌,停车臂、顶灯等是否齐全有效;
(六)检查车门胶条是否完好,开关是否正常,车内座椅(座套、头套)、扶手、吊环及玻璃是否齐全,固定是否可靠,底板、侧面及顶棚饰板是否齐全,固定是否完好;
(七)按驾驶员的三检规范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查。
六、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对各类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能当场修复的应尽量当场修复,不能当场修复的视其情况,凡涉及行车安全或《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不能上路的,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报修,其它问题由驾驶员当日内收车后回厂修复。
七、检查的安排、考核及要求
(一)公司检查的协调安排,考核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
(二)对驾驶员每日检查的考核,由公司季度检查时抽查;
(三)公司参检人员,带队检查时应尽职尽责,做到不漏车,车不漏项。不得走过场,敷衍了事。如因带队检查后一定期限内发生机械事故,公司将追究带队检查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八、检查资料的填报及收集
(一)检查表格由公司统一设计、印制。逐车检查登记表应由驾驶员、跟车人员、检查人员、带队检查或部门负责人签字;检查情况汇总表由带队检查的部门(单位、总站)填报,应由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二)公司检查并牵头检查的部门收集、汇总、装订原始资料,填写检查汇总表,起草检查结果通报,送办公室打印并上报、下发。检查原始资料、汇总资料,由负责部门于检查次月中旬以前交公司收存备查;
(三)驾驶员及跟车人员的自查由各车驾驶员及跟车人员逐日填表并签字,由公司统一收集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