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黑校车” 全省交警严查“黑校车”交通违法行为
自7月份全省交通安全大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发力,对“黑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展开集中整治行动,加大查处力度,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大数据分析研判,全员上岗,在城乡结合部、对易发生超员违法的重点时段、路段、路口把守,安排充足警力开展严查严控,“黑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做到“整治有重点、治理有效果”,一批“黑校车”驾驶人落入法网。
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强力抓好路面执法管控,对校车运行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要加大巡逻密度和频次,严查校车超速、超员、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或幼儿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全省农村面包车进行拉网排查,确保合法车辆上路行驶;强化落实企业安全主体和行业监管责任,开展现场检查活动,排查企业交通安全隐患,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定点查”。在校车行驶途中的必经路段、上学放学的重点时段进行检查,重点查处超速、超载、强超强会等容易诱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二是“突击查”。实行集中警力,集中时间,对全省校车进行突击检查,查证件、查车况、查违法行为。三是“举报查”。公布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积极发动学生家长、学生和人民群众举报违法“校车”线索。对“黑校车”非法接送中小学生的,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并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实施处罚,形成对非客运车辆接送中小学生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
众所周知“黑校车”是悲剧频发的罪魁祸首。“黑校车”是指没有取得相关资格证件、未到交警部门登记或者登记为自用车的、未投强制责任险、本来不属于校方但却非法运营来接送学生的车辆。 整治行动中,在交警查处的大量校车违法行为之中,无牌无证和超员违法行为是经常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公主岭交警大队在近期两天内查获三起“黑校车”超员案例:
案例一
2018年7月25日早7时21分,公主岭交警大队范家屯中队民警在辖区执勤过程中,发现吉A2VM02号牌小型普通客车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校车服务,同时存在超员嫌疑。民警在将车内儿童组织转移到安全区域后查明,该车核载9人,实载11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驾驶人赵会东处以罚款20200元、驾驶证记3分并扣留机动车。
案例二
2018年7月25日早7时44分,公主岭交警大队范家屯中队民警在辖区执勤过程中,发现吉AP0024号牌中型客车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校车服务,同时也存在超员嫌疑。民警在将车内儿童组织转移到安全区域后查明,该车核载15人,实载18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驾驶人张晓明处以罚款20200元、驾驶证记3分并扣留机动车。
案例三
2018年7月26日,公主岭交警大队范家屯中队执勤民警发现,吉AB8298号牌中型客车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校车服务,牌照破旧不堪。民警在将车内儿童组织转移到安全区域后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年检有效期至2015年1月31日,已达到报废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驾驶人及车辆所有人孙志东处以罚款22200元、吊销驾驶证并扣留机动车。
转自吉林省交警总队